預裝一個APP 手機廠商可獲利千萬

如今市民在市場上購買手機時往往都會發(fā)現(xiàn),三星、華為、小米等一些市場上非常流行的品牌手機,都預裝了多款手機軟件。

然而,對于一些市民而言,其中很多預裝的APP似乎用處并不大,且這些預裝軟件還會造成存儲空間占用、上網(wǎng)流量浪費的情況。

前不久,小米MIUI官方微博宣布將360公司所有軟件從小米應用商店下架,原因是部分用戶被360安全衛(wèi)士電腦版“惡意誘騙”安裝一款名為“雷電OS”的合作推廣應用。這款應用可以讓用戶卸載小米MIUI系統(tǒng)上預裝的軟件,使得MIUI無法升級。

雷電則稱,“雷電OS”作為一款手機操作系統(tǒng),推薦時候已告知刷機,用戶選擇第三方系統(tǒng)刷機,是業(yè)內(nèi)通用規(guī)則,刪除預裝軟件是為了讓用戶手機更快,符合工信部規(guī)定。

小米公司和雷電OS的口水戰(zhàn)受到用戶關(guān)注。也將焦點轉(zhuǎn)向預裝軟件高額利潤問題。手機廠商為什么這么看重預裝軟件?預裝一個軟件,廠商真可獲得千萬元收入?

進入到用戶手機是所有APP軟件的目標,也是軟件推廣最快、最省錢的辦法。用戶量巨大就代表了能帶來源源不斷的收入。誰家APP先進入手機,誰就有了“近水樓臺先得月”的優(yōu)勢。

進入手機的預裝軟件有些是手機廠商自己開發(fā)的,有些是合作伙伴的產(chǎn)品,廠商在發(fā)布新手機之前會向合作伙伴推銷自己的屏幕位置,吸引他們進入預裝。

若要進入手機就要給廠商交“買路錢”,也就是“入口費”,只要用戶開始使用,就屬于軟件獲得了 “新增激活量”,廠商以此收費,每部手機每個合作方軟件手機廠商收費價格在2元到5元之間。假如一款手機安裝15款預裝軟件,出貨量達到1000萬部,用 戶全部激活,廠商就可以獲得上億元的收入。

前不久,某運營商召開了手機預裝軟件招投標會,某公司中了6個標段的投標。每部手機交1.8元“入口費”,500萬部手機相當于公司總共投入了近1000萬元。

預裝軟件三種來源:

1、直接預裝,這些軟件屬于廠商自己開發(fā)或者與第三方合作軟件

2、定制安裝,廠商與運營商合作,裝在定制機或者合約機上的軟件

3、刷機安裝,刷機商專門在銷售時預裝的軟件

手機廠商、運營商盈利來源

1、預裝軟件“入口費”

2、搜索工具廣告收入分成

3、購物軟件銷售額分成

最終,均由用戶買單。

預裝軟件最怕的就是用戶卸載,那就代表了之前交的錢打了水漂,以后收益更談不上。所以,預裝軟件公司會跟廠商簽訂不可卸載合同。為了防止預裝軟件被用戶卸載,卸載之前要求有Root權(quán)限,一般的殺毒軟件根本拿不到權(quán)限,只能卸載自己后裝的軟件或者交費較低的預裝軟件。如果要卸載,系統(tǒng)就會提示卸載將會使手機無法運行,用戶不敢輕舉妄動。

2015年12月,工信部曾下發(fā)《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(APP)預置和分發(fā)管理暫行規(guī)定》,明確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可由用戶方便卸載。

根據(jù)工信部發(fā)布的相關(guān)法規(guī),用戶有權(quán)自行卸載手機當中的軟件,所有手機軟件也都應具備卸載功能。

企業(yè)如在程序設(shè)置中為了己方利益而采取技術(shù)壁壘的手段,影響第三方軟件的正常使用,則涉嫌不正當競爭或者壟斷行為,也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(quán)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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